2005年10月19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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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在杭独资企业香港上市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助其成功
本报记者 陈卓

  本报讯 10月13日,日资友成控股公司股票(8319)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成功上市。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作为这家在杭注册的日商独资企业的上市业务法律顾问和上市中国律师法律意见书的出具人,为其顺利上市起了重要作用。
  据京衡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有西介绍,这很可能是我省外商独资企业到香港上市的第一例,也是在内地的日本企业在香港成功上市的第一家。
  去年9月,友成公司董事会决定进行香港上市,并聘请京衡律师事务所作为其上市业务法律顾问和上市中国律师法律意见书的出具人。此后,该所上市律师团队协助企业选定香港保荐证券公司、香港律师行、会计师行、公关公司和承销证券机构,并协助香港保荐机构和香港律师进行了详尽的调查,出具了2万多字的中国律师意见书。
  据悉,友成公司是在杭州市注册的日商独资企业,客户均系全球500强企业,在华10多年来业绩优良。由于其良好的业绩和可靠的法律意见书、资产审计报告,友成股票在香港联交所头两天交易中表现不凡,从每股港币1.25元升至1.54元,上涨23%,成了联交所近日股市中的亮点。
  “进行过海外上市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获得的不仅仅是一笔业务费,更开拓了美好的前景。”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陈伟强认为,企业借助律师事务所的帮助在海外成功上市是一种双赢。企业在律师事务所的帮助下,可以借助“法律的拐棍”,在经营和融资方面获得更多的便利;而律师事务所也可以凭借企业在海外上市的契机,将法律服务延伸到海外,将知名度和品牌效应扩展到海外。而且,海外企业在选择内地的律师事务所帮助时,大多会优先考虑有海外服务经验的品牌律所。
  据陈伟强介绍,目前我省律师事务所对这一领域的开拓局势良好。